搬進新家超過一年,不過公設一直無法點交,又是漏水,又是裂縫的,虧鄉林還是個大公司,真不敢想像那些買小公司預售屋的下場會是怎樣...公設點交從一開始管委會15人,變成協商5人小組,然後歷經設備委員1辭職,設備委員2轉任文化委員,變成了3人小組,半年來協商小組也從未報告協商進度,整件事卻在我們那棟的電梯淹水後大轉變,變成我們取得主導權,演變到與監委形成兩人小組,與鄉林李協理協商.

談判的時候最重要的----"地點"&"與會人士"的安排
人對了,地點對了,才有可能談出個所以然來
不然會而不議,議而不決,決而不行可真會是個永遠的惡夢
乍看之下,這次的協商取得了重大的進展,
不過誰也料不到過了兩天之後,事情又來了個大逆轉,
原先的承諾被活生生吞下肚,事情還是回到原點
不知道明天過後我們又會拿到什麼樣的驚嚇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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